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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腾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无肉不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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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      网)        不欢其人(十六)

    和合堂虽然灭了,但暗地里的那股暗势力并没有罢休。龙腾小说网 ltxs520.com

    我知道对其用这种形容是很没有立场的,毕竟我们帮在旁人眼中也是那统治世界的邪恶~荡力量之一。

    可再怎么,我也白吃了清义帮这么多年的,因此,在我的口中,清义帮乃是维护自然界生态平衡的重要力量。

    我们的存在,是必然的,是必须的,是国家机器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

    举个例,同样是从背后偷袭,别帮的人做就是小人行径,我帮的人做就是有勇有谋。

    同样是被人追着打,别帮的人逃跑就是胆小如鼠懦弱无能,我帮的人逃跑就是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同样是去找小姐,别人帮的人去就是下流,我们帮的人去就是风流。

    所以说,我还是挺立场分明的一个人。

    李封并不常回家,一个月能在家里待上一两天就不错了,因此碧姨很闲,时常出去购物。

    本来,她是打算把我培养成她志同道合的购物伙伴,但带我出去一次后,便放弃了这个念头。

    我觉得我挺无辜的,其实我没做什么,只是还了下价。

    碧姨那次带我去的,是家大牌子的专卖店,装修典雅豪华,很符合品牌气质。

    一见碧姨来,经理便将店清空,专门供碧姨一人挑选。

    可想而知,碧姨平时在这里是怎样的花钱如流水。

    碧姨的名言是:“如果你不帮自己的男人花钱,总会有其他女人帮他花。”

    我边吃着店员递上来的致点心,边观看着店内的东西。

    确实是黑店,比我们清义帮开的夜总会还黑,一个小小的耳钉都要几千银子。

    碧姨让我随意挑选,要什么她都会给我买下。

    左看右看,我选中了一条项链,店员妆容致的脸上,饱满晶莹的唇露出完美的笑,像是用尺子量过般标准:“小姐好眼力,这是新款,您戴上是再合适不过。”

    但一问价格,五位数,够我吃十年的了。

    碧姨让店员帮我包起来,但我却按住,用灼灼的眼神看住那位小姐,一字一句地说道:“去掉后面的两个零,我就买。”

    “咔”地一声,店员的面具妆容撕开了一条缝:“对不起小姐,我们从不许还价的。”

    我善解人意:“那就送赠品吧。”

    接着指着那边一排同样是五位数的衣服:“那边五件,全包起来吧。”

    “擦”地一声,店员的面具妆容掉了一大块:“对不起小姐,那衣服不是赠品,是新品。”

    我自认很好摆弄:“没关系,我不介意的。”

    “噼噼啪啪”,店员的面具妆容支离破碎:“小姐,您在开玩笑吧?”

    我笑着拍拍美女的香肩,道:“还是被你看出来了。”

    店员松口气,伸直摇晃的腿。

    我的手如指点江山般往皮包柜台一指,接着道:“单单那五件赠品怎么可以,起码要加上那边的五个包包才行……好了,全部包起来吧。”

    店员彻底崩溃,静然默立,眼泪如那面条般细。

    从此之后,我成为那间店的杜绝往来客户,只要我出现在店前十米处,马上便有俩肌鼓胀得如同刚吃了菠菜罐头的大力水手Popeye般的保安冲出,站在门口,警戒般地盯着我,身边还带着一条土黄色旺财,呲牙咧嘴,严阵以待。

    为了不被我连累,碧姨从此出门购物再也不带我了。

    我觉得还好,只有生命中有,其余的,都可以随便。

    然而在我脚刚拆下石膏没多久,碧姨却主动提出要带我去买衣服。

    在屋里闷了许久,能出去透下新鲜空气也是好的,我坐上车,略带感激地说道:“碧姨,为了带我散心,你居然宁愿冒着被那些店列为黑客户的危险。”

    碧姨红色的嘴唇僵硬了片刻,接着,她果断地向司机报了一个距离李家两个小时的车程,她平时绝对不会去逛的店。

    我饱受打击。

    而两个小时后,则是那家店的店员饱受打击,那个接待我的小姐当场辞职。

    因为我试图通过买一个小小的钱包而得到一个铂金包做为赠品。

    几年后我再去时,门口照样是两个大力水手外加一条旺财。

    逛完后,碧姨带着我到露天咖啡厅里坐着。

    阳光下,碧姨的皮肤依旧紧致光滑,多年的养尊处优让时间的残酷在她身上失效。

    她的美,沉淀成了一种韵味,举手投足,便是一阵隐形的香气,粘着人的心。

    她穿着贴身剪裁的黑色洋装,更衬得雪白的手臂柔若无骨,整个人艳光四,吸引了无数过路男人的眼球。

    碧姨,就和我第一次见到她时没什么两样。

    碧姨也和我想到了同样的事情上:“不欢,你一直没变。”

    虽然是碧姨,但我还是得愤怒一下。

    话说,我的从一盆地变为高原,那是硬着头皮灌下多少碗猪蹄汤的结果,碧姨怎么能对我前苦心经营出的伟大视若无睹呢?

    碧姨接着说道:“不是身体,我是指,你的内心,还是那么倔强,强悍,充满了生命力,不论把你丢在什么地方,都能活得好好的。”

    我不赞同。

    要是您把我往那没的地方一关,我三天不到立马上吊。

    一切对话都有个中心,之前那些只是铺垫,碧姨开始了重点:“不欢,知道我为什么会收养你吗?”

    我摇头。

    其实,那答案很可能我隐约知道,但不耐烦去想,因为碧姨会主动告诉我。

    果然,接下来,碧姨道:“其实,在你出生前一年,我和你妈妈就很少见面了,当时我跟了李封,而她却只跟了你爸爸那样的小组长,女人的心太小,自然有了嫌隙。所以,我和她之间仅剩的感情,最多也就是促使我拿出点钱将你随便托付给谁,也算是仁至义尽了。可是当我坐在车中,看着你被大狗追赶,手掌却依旧坚定紧握住食物,看着你毫不畏惧地攻击那条体型比你还大的狗,看着你脏兮兮的脸蛋上镶嵌的那双蕴着光的猫眼,那一刻,我便知道,我不能让你在那乡间埋没,我决心要好好地打磨你,让你成为一个成功的女人。”

    我将咖啡杯放在嘴边啜饮,白色的瓷杯盖住了口鼻,心里暗暗犯嘀咕。

    打磨?

    我说亲爱的碧姨咧,只有假冒成石头的金子打磨打磨才能恢复原状发光发热耀人眼的。

    你说我要是那假扮成石头的屎壳郎推的那堆屎呢?那您岂不白给我吃了这么多年的。

    亏大了。

    第一点不欢其人(十七)

    “但是,一个成功的女人是不应该被男人牵绊住的。”碧姨看向我,眼睑上涂抹着大地色的眼影,妆容优雅,蕴着妩媚:“不欢,不要再迷恋李徘古。”

    “可是,我并不想成为一个成功的女人,我只想有吃,有人爱我。”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反驳碧姨。

    可是语气顺畅,没什么忐忑,估计说的是心底话的缘故。

    “你认为他会爱你吗?”碧姨也问得顺畅,毕竟说的也是心里话。

    是的,李徘古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他不会爱我——即使是在我的脚夹着他腰的时候,即使是在男人意志最薄弱的时刻。

    “可是,他对我很好,就像碧姨你一样。”我握着咖啡杯,杯缘是温润的光滑。

    “那么,如果有一天,我和他为敌了,你会帮谁?”碧姨问,她咖啡杯边缘印着红唇淡淡的印记,像是另一张嘴。

    “两个我都会帮。”我说了实话。

    碧姨和李徘古,都是我在世上最珍惜的人,我不能看见他们当中任何一个受伤。

    “最怕的,就是到时你两个都帮不了。”碧姨垂眸,秀丽的额头似乎泛着一点点光,带点黝黯。

    我心中有两个问题。

    第一,为什么碧姨要提出这样的假设。

    第二,为什么到时我会谁都帮不了。

    可是我来不及发问,因为接下来,我的注意力像是被黑洞吸卷般附着在了碧姨身后那桌的客人身上。

    那是个男人,穿着西装,戴着眼镜,夹着公文包,长相平凡,像是世界上千万个普通上班族中的一员。

    他有一种引不起任何人注意的特。

    本来,我也和其他人一样,压就没想着看他。

    可是几秒钟前,当他将手伸入桌上的公务包时,我便像是只受到威胁的刺猬,顿时竖起了浑身的刺。

    这也是我因祸得福而拥有的附带能力。

    只要是想发动攻击的人,他身体周围的磁场便会发生变化,而我,则可以及时感受到这种变化。

    我悄悄地看着那个男人,他将公文包放在自己桌子面前,将手伸入,姿势似乎是在从公文包中掏出什么文件来看。

    可是我却发觉,他露在公文包外的手腕,在用力,像是准备按动什么东西。

    到地下室练枪也是我每天必修的功课之一,练了十年,我自然清楚当一个人准备扣动扳机时,他的手腕是怎样的。

    就和现在那男人的手腕一样。

    其实,从他将手伸入包中,到拿起藏在里面的枪,扣动扳机,这一系列动作是很快的。

    但在我的眼中,却分解成一个个详细的动作,还是很快,却给了我足够的思考时间。

    他的目标正是碧姨。

    我本来想伸手按下碧姨的头,但如此一来,她的脸会浸到咖啡中,妆容尽毁。

    我本来想将碧姨往后推倒,但如此一来,她会跌倒在地,裙下风光完显。

    哪一种,都会让碧姨难堪。

    所以,我只能用最简单的方法——快速脱下脚上的高跟鞋,将其当成板砖,向着男人丢去。

    感谢和我打斗了十余年的李李吉,我的高跟鞋细跟准确地钉入了男人的前额。

    那刻,男人倒地,在手夹带着公文包呈现四十五度角时,子弹从包底出,对着天空咆哮了一声。

    咖啡店店员以及少量顾客都震惊了,整半分钟后,才听见几声醒悟过来的尖叫。

    而此刻,我们已经在闻讯赶来的保镖掩护下离开了现场。

    余下的残局,自然有人留下收拾,是不用我们担心的。

    回家的路上,碧姨沉默着,我也一样——她需要安静,我就给予她安静,其他任何事物,也是如此。

    终于,在车行驶到一半时,碧姨开口了:“不欢,你真的不打算告诉我?”

    碧姨的声音挺严肃的,和平时不太一样,我心一凛,只得坦白:“好,我说……碧姨,你那罐眼霜,确实是我偷偷挖了一半去。”

    碧姨眼角微颤一下,顿了顿,道:“我是指,你的身体似乎有了某种变化。”

    碧姨并非媸颜陋质,估计是从上次我救李徘古以及这次事件中看出我的反应较平日敏捷许多,自然有所怀疑。

    其实,我并没有想要瞒碧姨的意思,只是觉得没有说的必要。

    既然碧姨想知道,我也就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

    仔细地听完后,碧姨又是沉默,我则继续转头,数车窗外的树玩。

    当数到第九十八棵时,碧姨重新开口:“这件事还有谁知晓吗?”

    我认真地想了想,摇头给出答案。

    “谁也不要再告诉,特别是徘古。”碧姨郑重嘱咐。

    “为什么?”为什么李徘古要特意地提出来。

    “你的反应速度,是一个顶级保镖特有的,李徘古自然需要你的能力,我不想你将来的身份,只是他的保镖。”碧姨说出因由。

    “可是,我挺乐意的。”我耸耸肩;“当他的保镖,可以随时和他,和碧姨你待在一起,没什么不好。”

    “不欢,你无大志。”碧姨凝眉。

    我掀起自己的T恤,仔细看了看口,雪脯一片,确实没有大痣。

    可当我这么做了之后,车“吱呀”一声开了个“s”型。

    抬头,发现前面的司机哥哥脸颊边是一大片可疑的红印。

    估计是我随地掀衣服惹的祸,赶紧将衣服放下,顺便黯然一下——碧姨要像我这么做,绝对会引发鼻血喷泉,看来,我何不欢道行尚浅啊道行尚浅。

    越想越不甘心,便像倾城站在皇屋顶上那样,将衣服一会掀起,一会放下,再掀起,再放下,又掀起,又放下……

    就这么,我们这辆车就在公路上一直弯曲。

    一会是“s”形,一会是“e”形,一会是“x”形。

    最后,为了全车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着想,碧姨终于制止了我这种严重的女流氓行为。

    第一点不欢其人(十八)

    回家之后,碧姨和往常一样,回卧室去洗澡泡脚了。

    来去都是坐车,本不累,我没事干,便来到地下室的练枪房中练习击。

    打了十多发,成绩不错,只有一个八环,一个九环,其余的都正中红心。

    从小开始练,有时一站就是两个小时,手一直举着,久而久之,肩胛上便有了毛病,时不时酸痛,那滋味才叫一个**,发作起来恨不得将皮划开,把里面那神经给扯出来揉揉。

    此刻,老毛病就不幸犯了,便准备再打个五法就停下来休息。

    可正当打到第二发时,刺猬警备系统又开始报警。

    接着,眼角一瞥,发现一把亮锃锃的锋利无比的小刀正向着我的喉咙刺来。

    速度在接受范围内,我矮身一躲,小刀堪堪擦过衣领,姿势潇洒自然——如果不是矮下去的头撞在了来人的黄瓜上的话。

    准确地说,是额头撞上的,话说,那黄瓜还挺硬的,我的额头有些发红。

    没有豆腐要创造机会吃豆腐,吃了豆腐就要假装没吃到豆腐。

    我秉持这一理念,挺立起身子,一跃,跳到离那刺客三米开外的地方站定。

    正准备貌似无辜兼正气凛然地大吼一声“来者何人”,但看清那人时,我心里的花,那是朵朵怒放,开满田野,大地飘香。

    因为,我又一次吃了李徘古的豆腐——刺客,就是他。

    取下耳塞,我额上的淡淡红印,接着冲过去,殷勤地问道:“不好意思,没看见是你,没撞痛吧?”

    “没事。”李徘古淡淡一笑,企图将我的目光从他的受伤处拉回来。

    但我辈立场一向坚定,盯着他黄瓜的目光仍是炯炯,那温度,再高个一两度,就能将他的裤子给烧出洞来——当然,这也是我所期望的。

    “怎么可能没事呢?我的头都痛了,难道你的小头还能有我的大头坚硬?”我的表情,够傻够天真,但我的心思,却是很黄很暴力:“多说无益,赶紧把伤处掏出来我仔细检查看看。”

    毛爷爷说过,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我边说,边将手往他的□探去,但李徘古却及时擒住了我的手,继续微笑,恍若春风:“我没事,真的。”

    说完之后又补充道:“你应该对我的质量有信心才是。”

    我丝毫不死心,手上用力,向着黄瓜前进前进前进进,一边继续很傻很天真地笑:“话不是这么说的,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有没有事,得亮出来才知道。”

    人在禽兽状态时,会爆发出很大的潜力,就像现在的我一样,,气,神,都蹭蹭蹭满格,那力气大得连李徘古都有些吃不消。

    眼见着我的手就要接触到重点时,李徘古忽然低头,用唇瓣轻擦过我的唇。

    他的唇,柔和,略带点点湿润,有股淡雅的气息。

    虽然只是0.1秒的接触,但已经足够让我神魂颠倒,昏得厕所在哪边都找不着了。

    “我很好,真的。”李徘古将我推在墙上,重新掌握了主动权。

    反正已经落了下风,再妄想也是枉然,我干脆恢复了凛然不可侵犯的神色,问道:“你怎么来了?”

    “听说你和碧姨在刚才遭遇到刺杀,我来看看你的情况。”李徘古伸出手指,在我的鼻尖上轻轻滑动着。

    “目前本人情绪尚稳定。”我的言下之意是,如果李徘古的手再不收敛一点,很可能我就爆发了。

    “听说,是你救了碧姨,是吗?”李徘古的手指似乎恋上了我的鼻尖,不断地逗弄着。

    我点头,两只眼睛不自觉看向他的手指,有成为斗**眼的倾向。

    “而上次,你也成功地救了我。”李徘古重复着一个事实。

    我再次点头,动作加重了些。

    倘若李徘古是想着人情债,来偿,我是非常乐意接受的。

    但李徘古和我的思维不太一样,他继续道:“刚才,戴着耳塞的你更是身手矫捷地躲开了我的偷袭。”

    听到这,我觉得有些不对劲了,也隐约猜到李徘古已经晓得了一些事情。

    “不欢,你还是打算瞒着我吗?”

    他的手指在我的人中处停下,我呼吸的热度,笼罩着他那干净的指甲。

    碧姨千叮万嘱,让我务必要瞒住李徘古,但我并没有答应。

    我将一切都告诉了李徘古,只隐瞒了碧姨的那些话。

    听闻之后,李徘古的手指,来到了我的眼睑之上,沿着眼睛的线条慢慢游走。

    指端的凉润,让被碰触的地方一片清明。

    “还记得刚到我家那天夜里,在阁楼中,你答应我的事情吗?”李徘古问。

    当然记得。

    在那个只有纯白月光的阁楼中,在香萦绕中,在李徘古的温柔包围下,我答应了李徘古。

    从此,我是他的人,不论他说什么,我都要照做。

    “现在,你是需要我做什么吗?”我问出了脑海中的疑问。

    “你愿意吗?”他问。

    “愿意。”我答。

    “即使在还不知道你需要做的事情时?”他问。

    “不论你说什么,都要照做。”我答,没有一点犹豫:“这是我们的约定。”

    李徘古看着我,目光如水温柔,可是那黑色的水,虽然洁净,却并不透底,谁也看不透水面下是剧烈的翻滚,还是表里如一的沉静。

    “不欢……不欢,我的不欢。”

    他喃喃地念着我的名字,当听见最后我名字前的定语时,我的心,像是在热水中泡着,暖意横流。

    接着,他捧起我的脸,吻上了我。

    很文雅的一个吻,只是四片唇瓣的轻触,但我却感觉浑身像是着了火,并且那火苗,全都迅速地聚集在了嘴唇上,唇瓣下的血,像是煮沸的小米粥似地,在咕嘟咕嘟地冒着泡泡。

    我希望那温度能够将我的唇融化为胶状,永永远远地粘在李徘古的嘴上。

    可惜,这个属于我和他的初吻并没有持续多长的时间。

    李徘古的手机响起,他只能放开我接听。

    最近这段时间,他似乎变得很忙碌。

    对着那边说了几句后,他挂上电话,抚着我的脸颊,最后在我的额头上一吻——隔着刘海,没什么太大的感觉。

    “有事要出去一下,晚上回来再来看你。”他说。

    目送着他离开后,我心绪如那澎湃的海洋,起伏不定,为了发泄下因为李徘古的碰触而变得过多的力,我重新戴上耳塞,开始击。

    但也才了五发子弹,我又直觉般地感觉到身后又有人。

    取下耳塞,转身,看见了身后的李李吉。

    也许是灯光的影,他的脸色似乎暗暗的。

    我都怀疑他是否是像我一样偷了碧姨的影粉,涂了全脸。网      网</P></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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