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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      网)        第一点不欢其人(十九)

    在李李吉动唇时,我挑了挑眉毛。龙腾小说 ltxs520.com

    毕竟,自打从医院出来后,他就没怎么和我说过话了。

    究竟这破冰的第一句话会是陈旧的“臭叫花子”,还是财迷的“还我钱”,或是咆哮的“滚出我们李家”,还是羞涩的“那瓶开塞露再给我带一瓶吧”呢?

    我好奇心大炽。

    然而,我错了。

    李李吉动嘴唇,并不是为了说话,而是为了——强吻我。

    他如一条看见了骨头的狗,如一朵闻到了牛粪的鲜花,猛地扑过来,一把将我给按在了墙上,接着,唇狠狠地撞上了我的。

    我的唇瓣,被他的重力给碰撞得麻木了,少顷,还浸出了热的体,淌在舌上,满是甜腥的气息。

    他的舌,像是嗅到了新鲜血的在古堡中沉睡了千百年的吸血鬼,再多的藤蔓与十字架也抵挡不了它饥渴的进攻。

    强势地进入,暴地缠绕,毫无柔情地吮吸。

    话说,此刻的李李吉,就像是一台绞机,努力地要将我的口腔搅成碎渣。

    我伸手,扯住了他的头发,死命地往后拽。

    可头发都扯了一小把下来,李李吉却像是没有痛觉般,依旧在肆虐着我的唇。

    他闭着眼,但那薄薄的眼睑包裹着的,却是显而易见的冷怒。

    已经将初吻给了他,我认为李李吉可以算是吃了我很大一块豆腐。

    可现在看来,他估计是吃我的免费豆腐吃上了瘾。

    这可不是好现象。

    所以,我深吸口气,手肘一拐,用力地将他的脸给撞歪了。

    趁着他吃痛的当,赶紧跳开,离他三米远。

    “你有没有意识到一件事?”我拿出纸巾,擦拭着嘴唇上自己的血和他的唾。

    “什么?”李李吉看着我,冷冷地问。

    “刚才你的举动,相当于和你哥哥间接接吻了。”

    “……”

    李李吉右边颧骨处,被我手肘撞击的地方,有块红印。

    刚才我下手用了十分的力气,估计等会便会青紫。

    从兄弟bl禁断中清醒过来,李李吉继续冷面冷声:“为什么,无论徘古要你做什么,你都会照做?”

    我回答得快且自然:“因为我喜欢他。”

    他再次反问也迅速:“为什么你喜欢的是他?”

    “因为他对我好。”我何不欢一向是个知恩图报的人。

    “你真是蠢到流脓。”李李吉对我进行了新的恶毒的评价:“他本就是在利用你!”

    “可是,”我重新拿起了放在台子上的枪,瞄准了李李吉,眯起一只眼,笑了:“可是,在你要打我时,是他抓住了你的手。在我因为伤了你而被关进阁楼饿得前贴后背时,是他给我送来吃的。当梦魇时,是他冲到我房间将我唤醒,并抱住我。当我因为练习而擦伤皮时,是他扶起我,为我上药。当我生病怕苦不肯吃药时,是他坐在床边一勺勺地喂我……我要的好,并不多,这些,也就够了。”

    枪口,黑得渗人,但李李吉没有动弹,只是很安静地站在原地,像是连身体的每一汗毛都被凝固住了。

    我微笑着,按下了扳机。

    只听见空洞的响声——里面并没有子弹。

    丢下枪,我走出了练枪室。

    至于李李吉是什么时候离开的,那就管不了这许多了。

    那个杀手的身份很快就被查出,是宋联帮的人。

    敢动清义帮老大的女人,这分明就是不给李封面子,当即,清义帮展开反击,双方又是一场恶斗。

    我在李家城堡中,倒没怎么目睹真实的血腥,但那气息,还是感受得到的,暖热的,粘稠的,扑在人的面上,很不舒服。

    碧姨说,李封早已经对宋联帮的人看不顺眼,决定趁此机会,干脆将他们一举拿下。

    可是李徘古不同意,他认为宋联帮是遭人暗算。

    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我们清义帮正在遭人暗算。

    先是和合堂,现在又是宋联帮,在这背后,肯定是有一股力量在布置着一切。

    要嘛就是借清义帮的手消灭这些二等帮派,要嘛,就是将清义帮推到风尖浪口上,成为靶子。

    可是李封固执己见,本听不进李徘古的话,仍旧吩咐手下准备杀向宋联帮。

    之所以知道这些,是因为在他们父子讨论这件事时,我就站在书房外边吃薯片边偷听。

    之所以敢这么做,是因为李家二公子李李吉也这么做了,不过他偷听得挺认真的,嘴角抿得紧紧的,就连我将沾染了薯片碎屑与油迹的手指放在他肩膀上重复重复再重复地擦拭着也没有察觉。

    而里面的争吵声越来越大,终于,我听见李徘古冷着声音道:“爸,现在不是只顾一时痛快的时候,你的决定关系着全帮上下这么多条命。”

    “我也提醒你,现在我还是当家人,还轮不到你来指手画脚。”李封也动了气:“好了,出去吧,我累了,不想回家还要跟自己儿子吵架。”

    里面沉默了至少有一分钟之久,并没有人出来。

    当我将手伸向袋中最后一片薯片时,李徘古安静地说了一句话:“难道你忘记,当年也是因为你的武断,害得我和李吉失去了妈吗?”

    最后一片薯片从我的手中逃脱,落在了地毯上。

    因为一阵清脆的“啪”声从里面传来,通过前因后果的分析,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是李封打了李徘古。

    果然,下一刻,我就看见李徘古开门,从里面走了出来——嘴角有着一丝血迹。

    他目不斜视地,像是不认识一般,从我们身边走过。

    其实,在那一刻,我也似乎不再认识他。

    李徘古的面目,因为嘴角的血而变得陌生,像是罩上了一层寒霜,将温润全部冰封。

    还是说,现在的他,才是真实的?

    见他离开,李李吉忍不住,准备冲进书房和李封理论。

    在他移动脚步时,我将手放在了他的肩膀上。

    李李吉转过头,投来坚定的一眼:“不要拦我。”

    接着便冲进书房。

    我将停在空中的手收回,灯光下,指腹和指甲处还是残留着薯片的油光。

    这个李李吉,我手还没擦干净呢,他就跑了。

    实在是不厚道。

    第一点不欢其人(二十)

    李李吉和李徘古自然不是从石头缝中蹦出来的,除了李封这个瓶盖爹爹,还有一个很早就去世的娘。

    碧姨说,其实清义帮严格说来,算是大李小李外公家的,李封当时是入赘。

    这个事实让我确信李封其实是很有人格魅力的——否则也不会只凭着□的小瓶盖而入了大小姐的眼。

    碧姨说,在李徘古六岁,李李吉三岁那年,两人的母亲在一次别帮的暗算中死去。

    据说,李徘古当时是在场的。

    依照今天书房中的对话,李徘古似乎一直对他妈妈的死没有释怀。

    我承认我是暗的。

    因为我决定趁着现在,趁着李徘古身心脆弱的时刻跑去安慰他,用尽浑身解数,让他意乱情迷,让他□焚烧,让他禽兽不如。

    当然,必要时,我也可以对他禽兽不如一番。

    当即,我拿着药品潜入了李徘古的房间。

    门没锁,自己打开,便走了进去。

    李徘古背对着我坐在床沿,台灯的光照不到他的背面,他整个人像是浸泡在暗的水域中。

    我缓步走去,紧挨着他坐下。

    他的嘴角,破了皮,只是草草擦拭去了血迹,显得有些青紫。

    我开始温柔而体贴地为他敷药,纤手沾上清凉的药膏,抚上他的嘴角。

    涂着桂色指甲油的手指,不时地抚弄着他的唇瓣,那柔软的,凉润的唇瓣——如色彩斑驳的蛇,时不时吐着信子,在诱惑,在勾引。

    装作不经意地,一个偏差,药膏粘上了他的唇。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环保基本原则,我决定要帮他处理掉。

    于是,伸出貌似娇嫩实则狰狞的舌,向着他的唇凑去。

    碧姨说过,女人的很多微小动作都能引爆男人的强大**。

    我希望,自己这么一做,就会成功地激发李徘古的□,他就会激动,就会亢奋,就会将我压在床上,为所欲为。

    我的意思是,任由我为所欲为。

    然而,就在我的舌即将要碰触上那对嫩唇时,一双手将两者隔绝。

    “还是我来帮哥擦吧。”手的主人李李吉冷声道。

    这件事给了我一个血淋淋的教训,做男女之事前,一定要锁门。

    李李吉没有再给我接近李徘古的机会,当即坐在我们中间,一屁股将我给挤开。

    我大恨,但无可奈何,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兄弟情深。

    越看,血越是沸腾,为了不活受罪,便决定提早退场。

    但李徘古将我叫住,并提出一个要求——明天,我要陪他去赌场。

    并且,是以他女人的身份。

    李李吉当即反对:“她能做什么?只会误事,派其他人去吧,帮里有能力的女人多了去了。”

    可李徘古坚持己见:“是时候让不欢出去见识一下了。”

    李李吉也不服输:“她个土包子,懂什么,带出去只会丢我们帮的脸。”

    这样争论下去完全是浪费时间,李徘古决定采取民主的方法:“不欢,你的意思呢?”

    “我愿意。”说这句话时,我仿若穿着白纱,站在圣坛边,含情脉脉地看着对面的徘古新郎。

    叮嘱了下注意事项后,李徘古说自己要休息下,让我和李李吉出去。

    走出他房间门,我还是处于如魔如幻,风中凌乱的境界。

    毕竟,李徘古的女人,这个名号对我的诱惑是相当大的。

    入境太深,我一时对李李吉没太设防,于是,在拐角处,我再次被他给推抵在了墙上。

    他的手掌,捏着我脸。

    并不是偶像剧中那种紧捏下巴让女主角的脸蛋看上去更锥子更楚楚动人更引起人ooxx**的捏法。

    而是将我的下半部脸的全都挤在了一起,让我的脸蛋看上去很浮肿很像只团子很引起人想痛扁一顿**的捏法。

    对一个花季少女做出如此惨无人道的事情,我再次确定李李吉不是个男人。

    拐角处的灯光有些暗,更映得他那双漂亮的眼睛黑得晶亮:“何不欢,你明天不准去!”

    “我一定要去。”我抬起我那张依旧在被他揉捏中的变形的脸道。

    “你知不知道,你在哥身边这么一出现,马上就会有多少把枪在暗中对准了你!”李李吉开始威胁我。

    当然我明白,他的威胁也是事实。

    “我想,徘古让我去,自然有他的道理,难道你连他也不相信吗?”我问。

    谁知,这么一说,他手上更加用力,我的五官已经快像不同色彩的橡皮泥一般揉在了一起,成为一团。

    “他本就不在乎你!否则他就会让你一直待在李家,永远也不出现在众人面前,永远地把你给保护起来!”李李吉几乎是低吼着说出了这番话。

    我的脑子转了几转,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你的意思是,你在乎我,所以才不让我出去抛头露面?”

    这句话对李李吉的杀伤力,那是相当的大,顿时,他像是中了天下最厉害的某某掌,脸部的血管通通爆裂,红得像是只熟透的虾子。

    “我只是不想你死,那样我就没有可以恶整的人了。”李李吉不知为何,声音中有点气急败坏的味道:“总之,我定会用一切手段阻止你明天和他一起出现!”

    抛下这句誓言,李李吉转身就走。

    但一步还没踏出去,就“咚”地一声倒在了地上。

    我将用来砸他的古董花瓶给放回旁边的装饰架上,接着吹吹手上的灰。

    李李吉啊李李吉,所谓的谋诡计都是要背地里搞才有质感,像你这么大声叫嚣着的,只有被砸的份。

    接着,我趁四下无人,将昏睡中的李李吉给拖到了阁楼上,用绳把他的四肢绑得牢牢实实的,就像是那待蒸的螃蟹,动弹不得。

    这样,明天就没人来打扰了。

    第一点不欢其人(二十一)

    第二天我起得挺早,抓紧时间梳洗打扮,整一个半小时后,终于消停。

    站在穿衣镜前,最后仔细端详一番。

    抹小礼服,有着完美线,让我前的两坨雪白更加丰满。

    刚刚过膝的长度,恰好地露出了笔直的纤细小腿。

    黑色的丝绸料子衬托得肌肤更加雪白莹透。

    脖子上那串珠式的复古项链,如点睛之笔,在妩媚感之余,更增添了一丝神秘。

    长发盘起,在脑后松松地挽了个髻,随意地散落了几缕发丝,顾盼之间,不经意地抚过颈部,散发着若有若无的风情。

    我从悟空那借了双火眼金睛,仔细检查着身上的每一点细微之地——再怎么说,这也是第一次和李家大少爷出场,不能丢他面子是不。

    正聚会神,忽见大李在门口站着,手中提着一双小山羊皮黑色高跟鞋,仿牛角的鞋跟,镶着璀璨碎钻的鞋带,异域风情十足,更显华丽与吸引。

    我识相地坐在椅子上,而他则单膝下跪,如王子般的经典姿势,如对待珍贵玉石般,捧起我的脚,用绅士温柔的动作,为我将鞋套上。

    这个场景太唯美,实在超出我的负荷能力。

    我颤抖着唇,扑闪着睫毛,抽~搐着脚丫丫,一颗心,已经不知跳入了哪一血管去了。

    将一切弄好之后,再虔诚地低头,在我的足背上一吻。

    末了,他抬起脸来,微笑,顿时满室生辉。

    我倒吸一口冷气,沉默三秒,接着说了有生以来最严肃的一句话:“接下来的一个星期,请不要用这张嘴来吻我。”

    李徘古:“……”

    虽然李徘古的吻就像是一般对我有着强大的吸引力,但一想到他用那吻过我臭脚丫丫的唇瓣来接触我的唇瓣,我再爱他如命,也无法接受。

    我何不欢馋是馋,但内心却是十分有原则的,再喷香再油亮再鲜美多汁的,要是被我的臭脚丫丫给踩了一脚,也是不能吃的。

    大好的唯美剧情就这么被我的一句话给破坏。

    可我说的是实话。

    这星期要是再和李徘古接吻,那我就算闭着眼,也还是感觉李徘古的脸变成了巨型脚掌,

    还是那散发着微微异味,旁边有苍蝇嗡嗡嗡嗡乱绕的巨型脚掌。

    不过,接吻不行,其余动作还是可以的。

    我的意思是,更深入,更具体,更恬不知耻的动作。

    时间已经不早,待我最后喷了些香水,就跟着李徘古上了车。

    去赌场还是有一段路程的,身边的李徘古忙着接电话,没空闲聊,余我一人,很是无聊。

    眼睛乱转之间,忽地捕捉到司机哥哥正在通过后视镜偷窥我。

    岂有此理!!!

    我不动声色,趁他未防备时……忽然张开两腿。

    顿时,裙下风光尽显。

    之所以这么做,是有两个原因。

    一是想看看,司机哥哥继上次开出的“sex”路线后,这次还能不能更上一层楼,开出了中文词语出来。

    二,则是想看看,李徘古是否会嫉妒。

    碧姨说,嫉妒是最好的催~情剂,要是你能让一个男人嫉妒,那就等于已经将他给拉到了床边。

    我非常希望李徘古能在嫉妒之火的焚烧下,将我给推倒推倒再推倒,直接在这辆车中将我给办了。

    所以,我边轻哼着“小兔子乖乖把门开开”边张开大腿,又闭合,再张开,再闭合,再张开,再闭合。

    我忽然发觉,露下面的效果比露上面要好得多,因为司机哥哥不仅是脸蛋红,耳朵红,脖子红,眼睛红,就连那头发丝都要红了。

    我何不欢平生最遗憾的,就是未能继承碧姨的衣钵,稍微一个略具风情的动作,便能将男人的鼻血给逼出来。

    但是现在,我忽然发觉司机哥哥的鼻血似乎也许可能马上就要喷薄而出。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赶紧加快了张开大腿的频率,并且俯下身子,双臂也开始紧夹着部,争取最大程度地地方支持中央,让那对器威力激增。

    简直比那些搏版面的女星还要敬业。

    我的付出还是有回报的,因为那司机哥哥的眼珠子已经开始充血,眼看着就要像那机关枪噗噗噗噗发了。

    然而就在这时,就在我平生夙愿即将实现的伟大时刻,一件西装外套却轻搭在了我的膝盖上。

    任凭我再怎么开门,那春光仍旧泄露不了半分。

    转头,见上身只着白衬衣的李徘古微笑依旧:“小心着凉。”

    这,算是嫉妒了吗?

    我不着头脑。

    这男人心啊,比李李吉小时候的黄瓜秧还细。网      网</P></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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